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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无合同 能否获得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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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我应聘到一家企业上班,老板说先试用三个月,如果试用期满合格留用,就和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。我工作满两个月后,老板说我试用不合格,支付我两个月工资后将我辞退了。
我听说试用期也应当签合同,请问,我能否去维权,能够得到哪些补偿?
律师回复:
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,用人单位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,不支付经济补偿。